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高校“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”专项课题立项建设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教务部门审稿人:2026/09/04 16:18

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》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及三年行动计划,全面落实《江苏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《江苏省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方案》部署要求,加快构建高质量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高校“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”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高教会〔2026〕35号,附件4)文件精神,决定组织开展校内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立项宗旨
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主动服务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江苏数字经济发展需求,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对高校公共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变革,推动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,培育一批具有理论深度、实践效度和江苏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,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,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。

二、立项范围

课题研究方向主要聚焦三大方面: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学改革研究;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公共课(主要包括:劳动教育、美育、大学体育、大学数学、大学物理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指导、创新创业、心理健康、安全教育等)教学改革研究;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研究。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1)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,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。

三、申报条件及名额

1.立项种类。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、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,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。

2.普通本科高校申报限额为3项,独立学院申报限额为2项。

3.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;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。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。

4.课题主持人(含第二主持人)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、但未结题的课题(省教改课题、专项课题、规划课题等),不得申报此次课题。

5.对于重点课题,鼓励多校联合申报项目,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学校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 请各学院、部门于2026年10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
(1)《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、佐证材料,各一式1份;

(2)《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;

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版命名为“姓名+学院/部门名称+2026年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改项目申报”发送至邮箱:997292504@qq.com;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628室。

联系人:刘艳,0512-56731190。

2.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申报。




附件:

1.课题指南

2.课题申报书

3.推荐汇总表

4.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高校“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”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



教学工作部(处)

2026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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