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“十五五”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,也是江苏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阶段。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印发的《教育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智库支撑作用,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“十五五”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》(苏高教会〔2026〕28号)通知要求,现决定启动“十五五”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宗旨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及三年行动计划部署,依托“十五五”时期江苏区域发展、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、战略性、关键性重大问题,聚焦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问题,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,以课题为抓手、整合研究力量与学术资源,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、做示范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二、选题要求
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。课题选题着眼“十五五”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,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、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研究,更好地服务决策、指导实践、创新理论。选题要以理论与应用结合的研究选题为主,增强科学性、适用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对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有较强的理论贡献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。
申报人根据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“十五五”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研究指南》(见附件1),选择课题指南研究方向、拟定课题研究题目。已经列入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江苏省高校哲社、江苏省教科规划等各类课题,不得以重复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。
三、课题申报
(一)申报类别。规划课题申报分为重大攻关课题、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。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、研究基础、前期成果、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,选择以上三类申报类别。
(二)申报限额。我省“双一流”高校不超过5项,其余本科高校分别不超过4项;独立学院、职业本科、国家第二轮双高院校不超过3项,其余高职院校不超过2项。其中,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分别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限额数的25%,按四舍五入计。若重大攻关和重点调研课题类别超报,则按照汇总表中的推荐顺序,从高到低进行申报类别调整。
(三)申报要求。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教师;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。
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。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,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。
截至申报日期前,学会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没有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。
四、立项管理
(一)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。重大攻关课题拟立项建设10项左右,重点调研课题拟立项建设20项左右,一般课题拟立项建设100项左右。学会对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4万元,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2万元,一般课题不予资助。学会立项的资助课题在递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%,剩余50%经费在结题后划拨。
(二)课题实行分级管理。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学会负责项目指导、检查和鉴定工作,学校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,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学会组织的中期汇报和结题鉴定,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过程管理。所有课题经费管理依据经费到账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。
(三)研究时限。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“十五五”时期(2026-2030年)内完成,立项后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结题,最长研究周期不可超过3年。结题相关要求将在立项通知中发布。
(四)纪律规定。获准立项后,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。
五、申报流程
请申报人于2026年9月7日前将《申报书》纸质版(一式2份)报送至行政楼628室,同时将《申报书》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以“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‘十五五’高教科研规划课题”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:997292504@qq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刘老师;联系电话:0512-56731190。
附件:
1.研究指南
2. 申报书
3.申报汇总表
教务处
2026年7月14日
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“十五五”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.zip
